| 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进一步支持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促进软件产业自主创新与研发,日前,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绍兴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市财政每年将统一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软件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市区范围内合法从事软件产品研发的企业单位,支持范围包括高新软件园(孵化器)建设项目、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产业化项目等软件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税收入库总额不低于上年的软件企业;通过CMM2、CMM3、CMM4、CMM5级认证的企业,以及软件生产企业进行的软件产品登记、风险投资、专业培训、产品推介、品牌宣传等项目和专家评审工作。
软件专项资金对软件产业发展项目实行事后补助方式,原则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大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另外,企业研发的软件产品,获得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凡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税收入库总额不低于上年的软件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底前向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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